淮南生活
淮南市人大调研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贯彻实施情况并听取市未保委办公室工作情况汇报
10月15日,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斌带队对我市贯彻实施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《未保法》)情况进行了调研,实地察看了田家庵区连岗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、淮南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工作开展情况。10月25日,市人大召开主任会议,专题听取了市民政局局长、市未保委办公室主任王中关于全市未保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,并针对未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初审点评。
会上,市人大主任陈儒江对新修订的《未保法》施行以来,市直各有关单位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,采取加强组织领导、深入组织宣传、落实六项保护责任、关爱特殊群体等有效措施,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落细落实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。并针对进一步贯彻实施《未保法》,更加有效推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,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。
会议强调: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,完善保护工作机制。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保护工作政策,实施和落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,尽快解决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;健全联席会议制度,强化未保委工作统筹协调功能,落实工作职责,形成工作合力;加强工作督查,落实刚性要求,增强工作绩效。 二是要强化宣传教育,着力营造优良环境。进一步深化对《未保法》的宣传,把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纳入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更加关注对监护人教育的教育和引导,增强全社会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。三是要落实工作举措,加大困境儿童保护。更加关注留守儿童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、孤残流浪儿童、失足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,政府主导,家庭、学校、社会组织、司法机关密切配合,提高救助水平,确保全覆盖、无遗漏;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,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,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。四是要加强工作保障,推动未保工作高质量发展。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健全市、县(区)、乡镇(街道)三级未保工作机构,推深做实六项法定保护职责;研究和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,吸纳社会力量,充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,推动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。